隐居加拿大17年 赖东生黑社会身份败露将被驱逐

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署就移居加拿大17年、绰号“水房赖”的赖东生的移民资格作出裁决,裁定赖东生是澳门黑帮组织“水房三合会”的成员,因此其移民资格不可接受,并下令将其递解出境。鉴于赖东生目前在澳门,因此把其名字列入了不可入境名单。


  
赖东生的妻子和三个子女因是属于赖东生的家属而移民来到加拿大,且无证据显示他们参与了犯罪组织,因此保留了他们的移民资格。


  
移民难民署是在8月12日作出上述裁决的,判词先送达控方和辩方律师,因此直到昨日才公布。有关赖东生及其家人的移民资格聆讯在今年2月26日至28日连续进行了三天。当时,赖东生在澳门通过电话参加聆讯,其家人居住在列治文,亲自出席了聆讯。


  
移民难民署的裁审官说:联邦公共安全部提交的判定和证据证明,“赖东生是黑帮成员,水房三合会成员,而且参与了有组织犯罪活动,这些活动发生在海外,在加国是违法的。”因此裁定,赖东生不可接受进入或滞留在加拿大,取消其移民资格,并签发了驱逐令。



证人证据“合理可信”证明赖东生的黑帮身份


  
2月26日至28日的三天聆讯中,联邦公共安全部长指定了三名证人出庭,而赖东生家人在法庭上没有作证。



隐居加拿大17年 赖东生黑社会身份败露将被驱逐

赖东生家人出庭聆听,从前往后分别为赖的儿子、太太、女儿与朋友



法庭裁定,赖东生参加“水房三合会”有组织犯罪的证据“合理可信”,该组织与澳门14K党血拼,抢夺澳门赌场生意。


  
加国警察从澳门警察那获得的证据表明,赖东生曾经是水门三合会“情报官”,1995年更成为该帮派的大佬。虽然赖东生辩解说,澳门警察腐败,提供的是错误信息,而裁决员认为“没有理论与证据表明,两者的直接关系,…相反,这些证据与其他证据并不相悖。”


  
裁决员也指出,电话窃听的证据也表明,赖东生确实为水房三合会成员之一。当时,赖东生在加拿大,电话中一名国外男子与温哥华一男子通话,两人商量如何暗杀赖东生,他们提到水房三合会与14K党之间的帮派血拼,愿意用100万元港币赏金枪杀赖东生。


  
1997年7月份,在赖东生房屋外面发生枪击案,职业杀手射击了3至4次,随后警察窃听到同样的两人对话,讨论枪杀的细节以及赏金等,因此认为“这些证据不能不全信”,刺杀信息是被监听的,杀手如此周密地安排与巨额赏金,显示出赖东生的地位。


  
赖东生在温哥华的电话也被窃听,发现赖确实参与了澳门水房三合会的黑帮活动,他收到澳门帮派血拼的报告,而且命令手下不要采取行动,而且他本人不适合直接联系一名通缉犯。


  
证据还表明,1997年7月1日,赖东生在温哥华机场等待三名男子,却空手而回,然而同一天,三名三合会成员从澳门飞抵温哥华后,被移民官截住了,不许他们入关,因此可以判断“赖东生在澳门三合会的身份。”


  
在警方调查1997年发生的枪击案中,赖东生被发现不配合。裁审员认为,可能存在各种解释,而其中一种解释是,赖东生不希望配合警方的调查,否则可能查出其黑帮身份。


  
裁决员还提到另外两名证人:福格逖警察(Patrick Fogarty)与前加拿大签证官德里赛尔(Jean-Paul Delisle)。


  
福格逖是卑诗联合警力特别项目组(简称CFSEU)警司,他在亚洲帮派侦破上经验丰富,而且在97年的枪杀案中,福格逖的任务是保护赖东生的,而不是调查其帮派身份,因此他提供的证词被认为有理可信。


  
福格逖在作证中表示,在一次调查盗车案件中,发现澳门黑帮抵达卑省。1996年在一次截听行动中获悉,香港“14K”的帮派大佬 Peter Lee,通过Simon Chow联系一职业杀手Wilson Wong,出价一百万港币,在温哥华谋杀赖东生,从此赖东生的黑帮背景被加拿大截获。


  
德里赛尔前签证官是赖东生一家在香港申请移民时,接手处理他的申请案。他发现,赖东生受教育程度低,却快速在建筑业发迹,令人质疑其身份,后来他收到香港与澳门警方的信息,指证赖东生的三合会黑帮身份。


  
赖东生向法庭递交了两封信,一个来自其医生,一个是朋友,证明赖东生的人品好,然而裁审官认为,两封信都没有谈到赖东生是否为黑帮成员,而且法庭控诉赖东生的是其黑帮成员身份,而不是从事非法活动。


媒体书籍的陈诉连贯


  
裁定书中还提到,证据的一部分来自媒体报导与书籍,虽然数据的来源不同,不过具体细节是连贯的,得出的结论也是大同小异的。而且赖东生本人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,否定“水房三合会”与14K党之间的拼杀,而且这些行为在加国属于“要被起诉的”。


  
澳门水房三合会被广泛认为是一黑帮组织,曾经植根于香港,后来发展到澳门与世界其他国家。赖东生被法庭认为是澳门“水门三合会”黑帮成员,而且证据“合理可信的”,“证据是根据媒体报导、电话窃听、澳门与香港警察提供的情报、赖居住房屋前的枪杀事件,以及赖东生自己的陈诉与行为,虽然赖东生认为警察腐败,媒体报导有误,然而这些证据之间并不互相矛盾。”



赖东生申请加入加拿大籍经过


1994年 ,在香港申请加国移民,但当时因涉嫌黑帮活动而被拒绝。


1996年3月,再度于香港提出申请,之后很快就自行撤销了申请。


1996年3月后,在美国洛杉矶向加国提出移民申请。加拿大驻洛杉矶领事馆在未进行背景调查的情况下批准了他的申请。


1996年10月20日,赖东生与家人抵达温哥华,至今已移民长达17年。


2011年,赖东生一家申请入籍时,联邦政府质疑其身份。


2013年2月,移民难民署对赖东生及其家人的移民资格进行了聆讯


2013年8月12日,移民难民署裁决赖东生是犯罪组织成员,下令驱逐赖东生。